各单位:
2015年签订的一批校内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将于2018月6月30日到期。现就公有住房合同期满相关事宜安排如下:
1、续租办理
请各单位务必通知需要续租的教职工(详见承租人员名单)到公有住房管理办办理续租手续,截止办理时间:2018年7月15日。
根据《广州美术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广美〔2014〕53号)第二十七条规定,学校目前参照《关于调整2001年广州市住宅房屋租金的通知》(穗国房字〔2001〕174号)确定我校公有住房成本租金标准:使用面积13.5元/平方米。第二个合同期3年(第4、5、6年),租金按成本租金标准的2倍计算,即使用面积27元/平方米。
2、退宿办理
请各单位通知退宿的教职工到公有住房管理办办理退宿手续。截止办理时间:2018年7月15日。
根据《广州美术学院公有住房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广美〔2014〕53号)第十六条规定,符合续租条件不办理续租手续,应无条件地在一个月之内退还公有住房。
特此通知!
附件:1.广州美术学院公有住房续租和退宿指引
2.广州美术学院公有住房(校内、校外)续租申请表
3.《广州美术学院校内公有住房可申请续租人员名单》
公有住房管理办
(后勤管理处代章)
2018年6月27日
公有住房管理办地址与联系方式:
昌岗校区行政楼121室,梁伟波669871;
大学校区行政楼601室,杨丽666726。